绿色金融(碳金融)司法协同研讨会在三明顺利召开

信息来源:碳中和研究院发布时间:2023-08-13浏览次数:16

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即将到来之际, 为了更好地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与法律保障,研究推进绿色金融规范发展,8月11日,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生态环境审判庭和福建省碳中和学会指导,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主办,三明市法学会、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协办的“绿色金融(碳金融)司法协同研讨会”在三明举行。来自复旦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关村绿色碳汇研究院、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福建农林大学、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兴业银行总行绿色金融部等多名省内外高校和实务专家参加本次研讨会。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珩,三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隆松分别致开幕辞。三明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张元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枫共同为我校碳中和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导林旭霞等4位专家颁发“生态保护与绿色金融司法协同研究推进中心”智库专家聘书。随后,林旭霞主持了特邀专家主旨发言。

其中,福建农林大学教授、博导周顺桂以《我国农业碳减排方案之思考》为题;复旦大学大学教授、博导张梓太以《双碳立法安全维度考察》为题;同济大学教授、博导倪受彬以《绿色金融:制度与产品》为题;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博导叶榅平以《气候变化对金融稳定的威胁及法治应对》为题;北京大学高级工程师姬宏旺以《碳汇因何而生因何而用》为题;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副总经理宾晖以《全国碳市场制度建设与探索》为题,分别进行发言。

在自由交流环节,厦门大学教授、博导潘越以《地方政府“生态对赌”的政策效应》为题分享最新研究成果,我校法学院副教授林诚与来自其他高校、林业部门、银行、律所等专家从理论与实务的不同领域和角度围绕绿色金融(碳金融)等方面进行了互动交流。

三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枫最后做闭幕致辞。他表示此次研讨会集中展现了金融、生态、法律等多领域多学科关于绿色金融司法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案例,为绿色金融司法协同机制建设提供更高水平智力支持。绿色金融与法治协同发展需要理论界更多学术研究的支撑,也需要实务界跨行业多机构之间的联动,以形成独具特色、值得推广的绿色金融司法协同“三明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