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为响应国家碳达峰与碳中和的战略部署,更好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转型,以期实现低碳甚至零碳排放和基于技术变革的增汇目标,以及为碳中和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理论支撑和政策指导,为更好地发挥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对福建省龙头企业的政策指导作用,以及促进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推动我校交叉学科人才的培养以及碳中和事业的发展,特设立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开放基金项目。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开放基金项目分理工类与人文社科类,关于2022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已开始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计划与强度
(一)2022年度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开放基金项目拟资助10项,资助强度为20-40万元/项。
(二)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研究起止年月填写2022年08月—2024年07月。
二、研究方向
(一)理工科研究方向与选题范围
1.碳中和关键科学问题研究;
2.碳中和关键技术问题和工程措施研究;
3.碳中和科学、工程技术和经济效益的综合研究。
(二)人文社科研究方向与选题范围
1.重点支持有关福建省碳中和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理论思考和现实问题研究。
2.支持有利于推进我省碳中和事业发展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和政策指导的研究。
3.支持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学术道德;
(二)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三)具有博士学位。
基金项目面向全校在职教师和研究人员,鼓励青年教师带头申请,同时建议邀请学科带头人参与指导。
四、申请、评审及管理
(一)本年度开放基金的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15日。
(二)申请人在截止日期前须提交以下材料:①《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理工科/人文社科基金申请书》的盖章签字纸质版(附件1,双面打印,一式3份);②开放基金申请书的电子版;③申请人信息登记表(附件2)的电子版;④人文社科基金申请需提交《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人文社科基金项目论证活页》(附件4,双面打印,一式4份);
(三) 2022年06月16日-2022年07月15日,由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
(四) 2022年7月20日后,实验室将开放基金批准通知书下达给申请人。
(五) 开放基金项目按照《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理工科基金管理办法》/《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人文社科基金管理办法》(附件3)进行管理。
(六) 申请书寄送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办公室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911室
邮编:350117
电话:0591-22860237
邮箱:碳中和研究院<acn@fjnu.edu.cn>
附件:附件1-1 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理工科基金申请书.docx
附件1-2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3-1 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理工科基金管理办法.docx
附件3-2 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人文社科基金管理办法.docx
附件4.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人文社科基金项目论证活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