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碳交易专项基金申请公告

信息来源:碳中和研究院发布时间:2022-08-01浏览次数:14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与碳中和的战略部署,响应各级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构建碳交易体系的现实需求,更好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特设立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碳交易专项基金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计划与强度

(一)2022年度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碳交易专项基金项目拟资助1项,资助强度为15万元/项。

(二)资助期限为2年,研究起止年月填写202210月—202410月。

二、研究方向

为鼓励政府、企业及个体节能减排、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增加固废利用,我们亟需形成一套碳计量体系,通过碳交易或其它补偿机制实现各种形式的减排价值,为福建省绿色发展提供政策建议。该项目可包括以下部分或全部内容:

(一)各种形式的节能减排的碳计量和补偿机制;

(二)各种可再生能源的碳计量和补偿机制;

(三)固废利用的碳计量和补偿机制。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学术道德;

(二)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相关经历;

(三)具有博士学位。

碳交易专项基金项目面向全校在职教师和研究人员,鼓励跨学科综合研究,建议邀请学科带头人参与指导。

四、申请、评审及管理

(一)截止时间:2022820日。

(二)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人文社科基金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1,双面打印并签字盖章,一式3份);

 ②《申请人信息登记表》电子版(附件2);

 ③《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人文社科基金项目论证活页》

(附件3,双面打印,一式3份)。

(三)20220821-20220831日,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资助项目。

(四)2022910日后,下达专项基金批准通知书。

(五)碳交易专项基金项目严格按照附件4《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人文社科基金管理办法》管理。

(六)申报材料寄送方式:

 ①联系人: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办公室

 ②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614

 ③邮编:350117

 ④电话:0591-22860237

 ⑤邮箱:碳中和研究院(acn@fjnu.edu.cn

附件:

附件1 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 申请人信息登记表.xlsx

附件3 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人文社科基金项目论证活页.doc

附件4 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人文社科基金管理办法.docx

 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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