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与碳中和的战略部署,响应各级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构建碳交易体系的现实需求,更好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特设立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碳交易专项基金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计划与强度
(一)2022年度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碳交易专项基金项目拟资助1项,资助强度为15万元/项。
(二)资助期限为2年,研究起止年月填写2022年10月—2024年10月。
二、研究方向
为鼓励政府、企业及个体节能减排、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增加固废利用,我们亟需形成一套碳计量体系,通过碳交易或其它补偿机制实现各种形式的减排价值,为福建省绿色发展提供政策建议。该项目可包括以下部分或全部内容:
(一)各种形式的节能减排的碳计量和补偿机制;
(二)各种可再生能源的碳计量和补偿机制;
(三)固废利用的碳计量和补偿机制。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学术道德;
(二)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相关经历;
(三)具有博士学位。
碳交易专项基金项目面向全校在职教师和研究人员,鼓励跨学科综合研究,建议邀请学科带头人参与指导。
四、申请、评审及管理
(一)截止时间:2022年8月20日。
(二)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人文社科基金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1,双面打印并签字盖章,一式3份);
②《申请人信息登记表》电子版(附件2);
③《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人文社科基金项目论证活页》
(附件3,双面打印,一式3份)。
(三)2022年08月21日-2022年08月31日,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资助项目。
(四)2022年9月10日后,下达专项基金批准通知书。
(五)碳交易专项基金项目严格按照附件4《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人文社科基金管理办法》管理。
(六)申报材料寄送方式:
①联系人: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办公室
②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614室
③邮编:350117
④电话:0591-22860237
附件:
附件1 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3 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人文社科基金项目论证活页.doc
附件4 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人文社科基金管理办法.docx
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
2022年8月1日